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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邮驿制度有哪些职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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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驿制度并不是唐代的首创,只是随着盛唐时代的到来,作为国家基础交通通讯制度,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01唐代邮驿设置概况

唐代以前的历史上,邮驿系统作为信息传递机构,对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到唐朝,邮驿系统的功能得到大幅扩展,承担着繁杂的职能。

02唐代邮驿系统的法定职能

通讯,是邮驿体系的基础功能,唐代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公文、信息传递都由邮驿实现,尤其当战争发生时,国家安危系于烽驿的高效运作,其地位之重要突显出来。正是因为有邮驿通讯功能的存在,才使得唐代大一统帝国的几乎每一个角落实现了讯息互通,皇权才能有效统治版图庞大的疆域。

(一)邮驿系统的通讯职能

1.公文传递

唐代,“驿”“邮”“传”都有传递的概念,唐后期以“传”为主,“驿”则完全指“馆驿”,因此学界很多学者将唐代的邮驿制度称之为驿传制度,通过文字的使用也可以看出邮驿体系的“传输”职能十分重要,而公文的传输在其中占重要部分,主要包括中央文书的下达和地方情报的上传。唐代公文传递一般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是机密或者重要的文件,规定派遣专使传送,称之为“驿使赍送”,指的是中央与地方或者地方与地方之间将紧急或机密的文书派遣专门的人员传送的方式。

第二种,一般的政令、刑案和度支报册等文书的传递采用“交驿”的方式,即在各个驿站之间,由驿吏按照接力的方式通过驿马传递文书。

第三种,对于最普通的一般性文书则采用步递的方式。为了节省开支,防止邮驿体系被滥用,唐代规定能用“交驿”传送的文书不得使用专使传送,同理能够步递的不得“交驿”传递,即便是路途遥远,也要杜绝邮驿的滥用。

最后一种为进奏院递送,其实这种方式一般与上面三种融合在一起,只是公文发出的部门特殊,一般发送的都是中央发到具体的某州进奏院的重要机密公文。而普通的公文都是由门下省的政事堂发出。

2.烽驿通讯

在信息传递方面,邮驿于军事领域有专门的制度一一烽驿通讯。烽驿通讯分为“烽”和“驿”两部分,“烽”指烽火,“驿”指驿传,包括将“烽”传及中央,也包括将中央的军令传及地方。

唐代边防最主要的通信方式是烽火通信,这是一种利用驿侯(也称烽侯),进行驿传的通讯方式。西周时期便有周幽王为博美人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的典故,而唐代时期,烽火的建设更加完备,根据《唐六典》记载,大约每三十里设一烽火台,为了防御北方突厥入侵。

通过邮驿体系传达的军令主要包括:前面提到的烽驿通讯;中央的军事指令和檄文、露布等特殊的军事文书。

烽驿通讯,即如遇紧急军情,用烽火的方式告知地方,地方利用驿传的方式将军情层层上报,以得到最及时的处理。而中央对于地方的军事情报与行政公文的传递一致,同样分为步递、交驿和专使三种方式,烽侯传驿属于地方向中央专使传驿的特殊方式之一。

露布和檄文都是中国古代特殊的军事文书类型,露布,指讯息由下而上的传递。露布位列第三,可见其重要性,其格式和颁布都有具体的规定。露布一般写于战争结束,用于总结战况,汇报战情,而檄文则是在战争之前由上而下的文书,其作用主要为鼓舞士气,招揽兵马。骆宾王就曾写过一篇十分著名的檄文《代徐敬业檄天下文》,其内容为痛斥武则天政权,号召百姓武装反对武氏政权,文笔优美精彩,效果显著,虽然战败,但是也成功发动了扬州叛变。

3.官报流通

唐代出现了专门负责沟通地方与中央的机构一一进奏院,这一设置源于各地使者来京朝见时所居住的房屋,在唐代宗李豫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的时候,诸道邸在京的房屋改名进奏院,职能得以扩充,不仅仅作为其在京居住时的场所,还负责传递各地与中央的文书,报告朝廷上下的动态,由此而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信息载体开元杂报。

“开元杂报”是唐时期的官报,流行于盛唐时期,是我国报纸的早期雏形,“杂报”的出现与进奏院状密不可分,而两者却又是两种不同的载体。“状”是古代奏疏的一种,因此进奏院状属于行政公文的类型之一,主要为下情上达,例如附录二所示的即为考古学者在敦煌文物中发现的一份进奏院状。而“杂报”的内容更加复杂多样,包括最新的战争近况、重大官员的任免情况、皇帝最近的动向等等。

03(二)邮驿系统的交通职能

唐代在驿路和驿站方面颇有建树,而驿路和驿站的建设最大的“得益者”当属交通事业。

1.出行官员的食宿之所

邮驿制度中的驿站最主要的职能就是作为中转站为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提供沿路休息的场所,“亭”的概念被“驿”吸收之后,驿站取代了“亭”的职能,为沿路的公务人员提供食宿、照拂马匹,为专使提供更换的驿马等。

驿站的食宿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用,为了防止驿站被滥用,唐代明确规定了一般的驿站只允许五品以上的职事官、二品以上的散官及国公以上爵享用驿站的福利,而边远地区条件放宽到九品以上的职事官和散官、五品以上的勋官和有爵者入驿食宿。除了官员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受诏者也可以享用。

2.特殊官员赴任之辅助

有一些特殊的官员除了可以居住在驿站外,还可以选择利用驿传的方式赴任,这些官员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为了保证其安全性和快速性而使用驿传的官员,主要包括平息叛乱、镇压地方战乱的武将,追捕重要犯人和审理重案要案或者代表皇帝前往某地慰问的特使。另一类便是被贬黜的高等官员,也会使用驿传的方式上任。

3.贡品物资的运输

邮驿体系除了传送消息之外,还承担着传送贡品的职能。例如唐时期为了沟通与回纥民族的关系,特意修建了一条“参天可汗路”,每年回纥便利用这条路为唐王朝运输上贡的马牛羊等牲畜,当然唐王朝也会回报以铁器等物资。

04(三)邮驿系统的其他职能

1.特殊人犯的处死场所

唐代驿站并不仅仅承担之前“亭”的职责,它还存在一些特殊的行政职能,例如前文提及的开做临时的办公场所或者军营。除此之外,根据史料的记载,唐代驿站还具备一个特殊的职能一一为赐死某些特殊罪犯提供场所,这些罪犯身份比较特殊,大多是皇亲国戚或者位高权重者,赐死的地点以京畿附近为主,其中蓝田驿最为显著。

2.与关津要塞职能的重合

唐代,有一些关津与驿站重合,例如前所述及的蓝田驿,不仅是驿站,同样是京兆府的关津,蓝田关;还有两都之间的潼关,虽然为华州的关津,但是也具备驿站的职能。出关者必须手持官方证明交由驿使检验,否则是不能出关的。

05唐代邮驿系统管理的法律规则

邮驿系统作为唐代沟通全国信息网络、运输物资的体系,其组织及运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较为清晰的法律规范,以保证邮驿的快捷高效,保障通信和财物的安全。

唐代的驿站鼎盛时期有一千多所,这一千多所驿站有明确的等级之分,据《唐六典》记载,驿站分为七级,每一级配备不同数量的马匹和驿丁。

唐代邮驿是一个军事化的管理体系,其主管部门在中央为兵部,地方则为各地兵曹。《唐六典》载,兵部驾部郎中负责管理驿站,“驾部郎中、员外郎掌邦国之舆辇、车乘,及天下之传、驿、厩、牧官私马。”唐代邮驿系统改曹魏时期由法曹掌管的局面而权归兵部,从中可更清晰地看到其军事功能的部分。

唐代驿站的人事由驿长与驿吏构成,以安史之乱为界,安史之乱之前,驿站的负责人称为驿长,受军事管理的影响,有时也会称之为驿将。

而驿丁,又称为驿卒、驿隶,是普通良民征调服役而来,他们要负责驿站内繁重、繁琐的日常工作,有些驿吏还来自刑徒犯人,这些驿吏的社会地位更低,一般从事的都是最底层的劳力工作,例如修缮房屋、修整驿站附近的驿路等。

邮传的人事,依据邮传的方式不同也各有区别。对于普通的步递而言,一般由驿吏负责,交驿同理,即为其字面意思,将公文交付驿吏传送。而专使传送时,传送人员依据公文性质的差异,所派人员也有所差异,如果是一般性的公文,专使普遍派遣京城的驿吏,但如果是特殊的公文,则有可能派遣负责该公文的官员或者将领,这些人即被称为驿使,他们自然由本属的机构管辖。

06小结:

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时代,邮驿制度的完善是基础更是助力,只有构建完备的道路、物流制度和相应的配套设施,甚至包括现在的互联网建设、5G基建建设等,才能更好的沟通国内外,促进国家的大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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