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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2/18 17:20:00

作者:孙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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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很多年以后,当我们再次重返草原,重返曾经狼声鼎沸的荒野,我们看到的不再是绿意盎然,听到的也不再是狮吼狼嚎。这些熟悉的风景将会永久成为记忆的烙印。

年,股灾爆发后的一段时间,我一度重度失眠,精神萎靡,我觉得生命也许只能如此,青春沦陷就沦陷罢了。而这个时候,恰是《重返狼群》这本书,让我从黑暗的过往里重新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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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开篇讲述了狼王被牧民捕杀,在临终前竟咬断自己的爪子逃命,可怜狼王深受重伤,只能躲进山脚的石缝里,狼头向外,严防死守!三只藏狗以为瘸狼好对付,却没想到,刚伸进半个头就被它连头带喉咙一口咬住,狗眼珠子也被咬爆了。猎人和牧民闻讯赶到,乱刀捅死了狼王。

狼王命陨,但那把插在狼嘴里的刀,被狼牙死死咬住,再也没有拔出去。

狼王死后,母狼像疯了一样,整夜哀嚎,它咬死一只只羊,却从不吃掉,那是对牧民赤裸裸的报复和挑衅。

牧民无可奈何只好投毒,好留下一张完整的狼皮,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母狼竟然吃掉了连狗都能嗅得出的毒药。也许,丧夫之痛,已然让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临死前,他撕烂了自己一身的皮毛,慢慢的爬回狼窝,挨个舔了舔她的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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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明白,母狼的死完全是因为爱情。在这个薄情泛滥的世界,它已经无依无靠,不如以死明志。但死归死,死了也不能让人类的贪婪得到满足。

它死亡的方式,让人震撼,让人引发深思。

也许,声势浩大的悼词能唤起人类的良知,但在那个残忍的世界,它不过是更多人茶余饭后的笑话而已。

它死了,在人性的水潭里,却溅不起来半朵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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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拖着尾巴的狼,却不喜欢翘着尾巴的狗。拖着尾巴是对生命本能的保守,是对下一次猛烈进攻的韬光养晦。如果有一天狼开始翘起尾巴,它一定是一只不务正业的狼,它必定会死于黑暗里的猎枪。

也许是这个时候吧,我才开始正式喜欢狼,这个让人敬畏和尊重的动物,而很多书里提到狼的精神,写到狼的智慧,大概是人类对狼的一种惋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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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告别牧民,匆匆赶往狼山,历经磨难,终于找到了狼窝。也许,这就是冥冥中注定的天意。

小狼浑身猛烈颤抖起来,如同在黑暗中摸索的人乍见曙光,它循着声音,跌跌撞撞地爬了过来。它没有视力,完全是凭着听觉和感觉爬过来,这何尝不是一种缘?

回到成都后,她悄悄将小狼带到画室。而一反常态的是,从来不喝牛奶的她却向母亲要了一箱牛奶,这让母亲难免生疑。但此刻的小狼,却在箱子里格外镇定,换做其他小猫小狗,此刻必定会抓挠或者吠叫起来。

回想这三天赶路的时候,白天温度太高,小狼在怀里热得待不住,就只能给它准备了这个纸箱子,把它装在里面搭车。闻到有陌生人的气息,小狼就一声不吭地躺在箱子里装死,即使车子再颠簸,即使有人敲拍纸箱它也悄无声息。几乎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纸箱子里会有活物。

也许,这就是狼,为了生存不得不伪装不得不随机应变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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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一辈子有很多事情都是想不清楚的,可能你救或者不救都是错的。但救下这头小狼,却让作者的整个命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狼天性的谨慎为小狼带来了更好的生存环境,也铸就了天生作为隐藏高手的本能,在陌生的环境,稍有风吹草动,它就会立刻警觉起来。

当作者不在屋里的时候,它会将自己隐藏起来,悄悄地呆在窝里,有人进来的时候更是安静得出奇,两点星亮的小眼睛很乖很警惕地望着外面,观察动静,若是作者一直没解除警报,它就一直按兵不动。

一位科学家说过:“在自然界,动物们首先要学会的就是把自己藏起来,然后静静地观察周遭。走进一个安静的森林,似乎周围空无一物,但实际上有无数双眼睛含着各种想法在打量你。要做猎食者就更是这样,首先要让自己不被猎食,然后才是狩猎。”

看来狼从小就精于此道,要知道在自然界危险无处不在,熊、豺、野狗以及其他掠食动物都可以威胁狼崽们的生命,只有最会保护自己的小狼崽,才能获得最大的生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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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除了外在的恶劣环境,也需要时刻注意内部的斗争。当初小狼刚到画室,可谓受尽磨难。多次被狐狸(作者养的一只博美犬)撕咬和驱逐,险些丧命。好在上天有好生之德,幸好作者及时发现,也便幸免于难。

姜还是老的辣,明枪易躲,但暗箭难防,为了排除异己,狐狸可谓费尽心血。书里这样写道:

等我吃完饭回到楼上画室,隐藏了一个多小时的小狼早饿坏了。我“呜呜”一唤,小狼就急冲出来,风卷残云地把奶碗中剩下的牛奶扫荡一空。“咳!咔!哇……”小狼突然异常难受,伸长舌头不停哈气,摇头晃脑地舔着鼻子满地打滚,两只前爪抱着舌头不断抠抓,口水淌得一身都是。我一愣,忙端起奶碗检查,几颗金黄的辣椒籽还沾在碗底,牛奶里哪儿来的辣椒?我连忙换了碗清水给小狼止住辣,想起了狐狸在厨房的异常举动,我满屋找狐狸对质。而狐狸却早就溜到二楼父母的房间避难去了,整整一天都没见它再露面。从此我将辣椒、花椒这类东西严格监管起来,不给狐狸任何可乘之机。

姜还是老的辣,没满月的小狼要跟“老狐狸”斗还嫩了点儿,论狡诈、论经验,狐狸都远胜于它。但从小有了狐狸这碗水垫底,小狼的观察和防备能力突飞猛进,其狡猾和多疑也与日俱增。

随着小狼的逐渐长大,牙齿逐渐变得锋利,胆子也越来越大。曾经在它面前耀武扬威的狐狸,也不是那么可怕了。这个时候只要狐狸敢挑衅它,它准能一头将狐狸掀翻。而最严重的一次,它竟然趁着作者不注意,找准机会,一口就咬住了狐狸的命根子,甩头就撕。

狼,就是狼,不狠的就不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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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画室终究不是小狼的久留之地,当有一天它开始越来越大,它再也不怕人的时候,这份缘也就该告一段落了。

好在亦风(作者的好友)通情达理,虽然他知道一旦狼长大了,可能会发生一系列不可预知的状况,但还是对她表示支持。

在那里,小狼有了名字格林,学会了开电视,换台,学会了狼嚎,学会了捕鱼。这绝对是一只新时代高科技的狼,一只与众不同的狼。

但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格林就因为偷吃小区的鱼、咬死小区的猫,以及半夜的狼嚎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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