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从6月1日开始,
石家庄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6月3日早上,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执法队针对市民养狗中的违法行为再次进行了集中治理。突查13个小区,暂扣十只违规犬。
在长青街,一只大型犬萨摩被执法人员控制。萨摩属于大型犬,在市区内是禁止饲养的。
对于饲养大型犬的,公安部门将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饲养人将犬只带出市区饲养。
执法人员表示:对于禁止饲养的犬只,相关部门会对饲养人进行行政处罚,责令饲养人将犬只带出市区饲养,没有办理犬只准养证的,要求饲养人尽快办理。
执法人员对犬只进行暂扣,并通知养犬人接受处罚。
在中山路旁边一个家属院,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名遛狗不拴绳的市民。经询问得知,该市民持有养犬证,但却没有随身携带,也没有进行年检。执法人员对犬只进行暂扣,并提醒该市民及时接受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遛狗不拴绳的,公安部门对养犬人进行警告,拒不改正的,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对于允许饲养,但是没有办理犬只准养证的情况,公安部门可以暂扣犬只,责令养犬人办理犬只准养证。
在在西二环便道上,执法人员发现一名市民虽然手里拿着绳子,却没有拴在狗狗身上,于是上前询问。
这只泰迪是可以饲养的,但是饲养者没有养犬准养证,而且也没有拴着,所以也对这只狗进行了暂扣。
在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记者发现,有些市民对于准养犬类有哪些,依法养犬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还不太清楚。小编提醒大家,以下几方面一定要多注意:
按照《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市内各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县(市)、矿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许可制度,且只允许饲养包括博美犬、泰迪犬等在内的36种小型观赏犬,以及肩高不超过40厘米、体长不超过60厘米的成年杂交犬,其它品种犬类一律禁止饲养。在养犬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暂扣犬只,责令5日内办理犬只准养证,逾期未办理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犬只准养证需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办理,建议养犬人在犬只生长到三个月给犬只免疫之后再进行办理。养犬人饲养的犬只的品种,辖区派出所在办证过程中不能确定的,建议养犬人携带犬只到市公安犬类制证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进行确定。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一户只准饲养一只犬,饲养的犬生产幼犬的,养犬人要在90天内将超过规定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送交犬只留检所。
公安机关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违规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的,将会暂扣犬只,到犬类留检所收容,并对养犬人进行行政处罚。